最高可报销45万元!特许人工耳蜗吻合规定的可纳入医保,最新新闻→
8月16日,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发布了《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优化人工电子耳蜗医保付出标准的关照》(以下简称《关照》)。《关照》自文件印发之日起实行,试行期1年。
以下为《关照》原文: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优化人工电子耳蜗医保付出标准的关照 各市、县、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医保服务中间,省医保服务中间,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为进步我省人工电子耳蜗(以下简称人工耳蜗)的保障水平,知足我省参保人的多条理就医需求,减轻其医疗费用负担,决定进一步优化人工耳蜗的医保付出标准,现就有关事项关照如下: 一、医保付出条件 参保人员需吻合以下人工耳蜗适应症之一的可纳入医保付出范围: (一)语前聋:天赋性双耳重度或极重度感音神经性聋患者(7周岁以下语前聋患者,或经听力语言康复后有肯定言语基础的18周岁及以下语前聋患者)。 (二)语后聋:双耳极重度感音神经性聋或双耳重度感音神经性聋,配戴助听器仍不能进行正常听觉言语交流患者(限18周岁及以下)。 二、医保付出标准 人工耳蜗的医保付出标准设定为最高不超过45万元。参保人员使用人工耳蜗耗材发生的费用医保付出待遇按以下规定实行:参保人员先自付30%的费用,其余费用在年度医保付出标准以内部分由参保人和统筹基金按规定比例分担,并纳入大病保险(或大额医疗补助)报销,超出付出标准的部分由参保人小我付出。 本次制订的医保付出标准可根据现实情况进举措态调整。 三、有关要求 (一)在乐城先行戋戋域内指定医疗机构开展人工耳蜗植入手术使用的特许人工耳蜗,需按规定在国家医保信息营业编码标准数据库动态维护平台申请赋码,我局按规定将吻合条件的特许人工耳蜗纳入医保付出范围。 (二)对于家庭经济条件困难,必要进行人工耳蜗植入的参保患者,吻合大病救助条件的,各市县医保局可指导其通过“海惠帮”多条理医疗救助平台提出救助申请,对于吻合救助条件的可按规定获得当局和社会力量的“一站式救助”,进一步减轻其医疗费用负担。 本关照自文件印发之日起实行,试行期1年,其他文件与本关照规定不同等的,以本关照为准。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 2024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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