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7举措提升 残疾人幸福指数
(作者:佚名   日期:2012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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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全市残疾人工作会透露,今年我市将实施7项举措,提升残疾人幸福指数。
补助:提高特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及残疾学生上大中专学校补助标准,中专(含职高)每人每年补助3000元,大学专科生每人每年补助4000元,大学本科及以上每人每年补助5000元。特困残疾人定额补助标准、低保家庭精神残疾人服药补贴标准相应提高;
低保:为全市二级以上丧失劳动能力的成年重度残疾人单独提供全额低保;
扶持种养植:重点扶持80位农村残疾人种养殖示范户、大户;
康复治疗:为7100人提供重点康复项目服务,抢救性康复零至6岁贫困儿童,为全市1.6万视力残疾人配发电子声光盲杖。
就业:落实公益性岗位,全市残疾人就业人数新增1200人。
托养:继续实施“阳光家园”计划,为1800名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
文化娱乐:组织大型残疾人文艺演出,举办市残疾人体育健身运动会。
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胡曙光到会讲话,要求残疾人工作践行“敢为人先,追求卓越”的武汉精神,推进建设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立足当前,落实现有保障政策。结合实际,通过政府办实事不断提高保障标准。彰显特色,采取特惠措施关爱重点人群,适时研究出台新的保障措施。
副市长秦军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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