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残疾人下月可领津贴
目前佛山残疾人超20万,但领取残疾人证的只有4万余人。
昨日,《佛山市实施残疾人生活津贴制度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向公众征求意见。据悉,津贴标准分四个级别,残疾人每人每月可领取50—150元不等的津贴。该《办法》将于2012年7月1日起执行。
没有领残疾人证不能领津贴
《办法》明确,津贴对象是具有佛山市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据了解,残疾津贴是指包括基于残疾特性、针对所有残疾人的生活补贴和针对生活不能自理或部分不能自理的重度残疾人的长期护理补贴。佛山市人民政府2011年颁布了《印发佛山市实施重度残疾人托养工程暂行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1]82号),已提前享受了该托养工程补贴的重度残疾人员,不执行本暂行办法。
津贴标准为:一级残疾:每人每月津贴不低于150元;二级残疾:每人每月津贴不低于100元;三级残疾:每人每月津贴不低于80元;四级残疾:每人每月津贴不低于50元。
据悉,佛山目前有残疾人20.7万人,占户籍人口的5.8%,涉及近20万个家庭。
“目前,领取了残疾人证的只有4万余人,如果没有领证是不能领取到津贴的,”佛山市残联综合业务科温铭祥说:“领取残疾人证少的原因最主要是残疾人家庭、人员不想别人知道,担心受歧视”。预计《办法》实施后,领取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将会快速翻倍式增长。“只要符合标准的,我们都会发放残疾人证。”
津贴不纳入低保收入计算范围
《办法》明确:残疾人生活津贴金不纳入低保收入计算范围。
残疾人生活津贴金自批准之日的次月开始计发,按月发放,由镇(街道)残联统一发放。发放津贴的方式原则上通过银行发放。
目前,有资格领取津贴的只是4万余领证的残疾人,面对有可能大幅增加的人数,资金如何保障?“目前,资金方面各级政府都已经作好准备,”温铭祥说。
据悉,残疾人生活津贴资金由各区政府统筹安排,可通过多种途径解决。一是在当地财政预算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二是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安排;三是从福利彩票公益金残疾人事业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四是在慈善基金安排一定的资金;五是发动社会热心人士、企事业单位捐助。
■申请办法
残疾人申请生活津贴,应由本人或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提出申请。申请时需要提供下列相关证件资料:
1、本人及监护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及复印件。
3、如实填写的《佛山市残疾人生活津贴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申请审批表》)。
4、监护人与残疾人的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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