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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残联实施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

(作者:佚名   日期:2012年06月26日   加入收藏 )
  • 日前,家住二号桥街道建新东里社区的智力且肢体残疾女孩杨钰佳因为受到了区残联实施的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她又重新站了起来并且已经能够走路。

    杨钰佳2007年6月出生,今年5岁,智力四级残疾且影响到肢体,不能走路。家庭条件非常困难,全家仅靠父亲一人工作来维持生活,无力支付高额的医疗费用。区残联在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为杨钰佳申请了抢救性康复项目,这样她就可以享受到每年一万元的康复训练费。经过两年多的抢救性康复训练,目前她已经能够走路。每年的六一儿童节,区残联每年还会为她送去慰问金和慰问品。

    据悉,对于残疾儿童来说,6岁之前是儿童大脑发育的关键阶段,也是抢救性治疗和康复的黄金期。错过了这个时期,日后的康复治疗付出很大的代价也不一定有理想的效果。因此,0至6周岁的康复又被称为“抢救性康复”。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中关于“实施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的相关要求。从2006年起,区残联就开始对全区0-6岁的智力、肢体、听力、孤独症残疾儿童实施早期筛查、早期干预、早期治疗的抢救性康复项目,从源头治理和减少残疾的发生。几年来,区残联已经完成了全区所有适龄儿童的健康筛查和残疾孩子的复筛诊断工作。目前,全区已有20名残疾儿童得到了抢救性康复服务,并连续3年享受每年1万元的康复训练补贴,受到了全区残疾儿童及其家长的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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