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残疾儿童少年实行十五年免费教育
昨天,我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在宁召开。记者获悉,包括《江苏省残疾人保障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在内的多项法规草案将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江苏省残疾人保障条例(草案)》着重强化了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等内容,体现了江苏特色和为我省残疾人权益、促进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提供法制保障的目的。
在昨天的会议上,省政府副秘书长徐国柱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就“草案”作了说明。徐国柱表示,残疾人是一个数量众多、特性突出、特别需要帮助的社会群体。第二次抽样调查显示我省共有残疾人479.3万人,占全省人口总数的6.4%。
按照法制统一原则,有必要重新制定相关地方性法规。同时也有必要把我省近年来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做法加以总结提升,用地方性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体现江苏特色,为维护我省残疾人权益、促进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在残疾预防和康复方面,“草案”中规定,残疾人康复、残疾儿童康复训练和辅助器具适配项目,按照有关规定纳入社会医疗保险范围。对六周岁及以下的残疾儿童实行免费康复,七到十四周岁的残疾儿童逐步实行免费康复。而此前媒体热炒的残疾人免费乘车也有了法律基础。“草案”要求公共服务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为残疾人享受社会公共服务提供便利,减免相关服务性收费。
在残疾人教育方面,“草案”明确了残疾儿童少年实行十五年免费教育,残疾儿童学前教育以康复为主,残疾人成人教育以职业教育为主。同时要求加大特殊教育学校的经费投入,其学生人均公用经费不得低于普通学校学生的六倍。
在残疾人劳动就业上,要建立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产品专营制度。政府采购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购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和服务。
另据了解,在此次为期4天的会议中,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还将审议包括《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等在内的多项此前颇受关注的法规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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