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提标扩容
(作者:佚名   日期:2012年0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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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为使残疾儿童得到长期有效的康复救治,减轻残疾儿童家庭的沉重负担,我市今年安排专项财政资金1900万元,并从4月份起扩大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范围,大幅度提高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标准,预计年内全市将有1500名残疾儿童获得救助。
据介绍,我市聋儿、智力残疾儿童、脑瘫儿童、自闭症儿童的康复救助年龄由0-7岁放宽到0-9岁,并取消了最长4年的救助时间限制,康复救助标准由每人每月最高700元提高到困难家庭残疾儿童每人每月最高3000元,普通家庭残疾儿童每人每月最高1500元。对16岁以下实施肢残矫治手术的青少年,在医疗保险报销的基础上,再给予每例最高16000元的手术救助和4000元的康复训练救助。1-9岁重度聋儿实施人工耳蜗植入手术的,给予每例最高20万元的人工耳蜗植入救助。
记者了解到,此次政策调整后,我市基本实现了对困难家庭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的福利性、义务性和全覆盖,努力帮助残疾儿童补偿、改善生理功能,提高生存质量和参与社会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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