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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贫困残疾儿童将获幼教资助

(作者:佚名   日期:2012年08月31日   加入收藏 )
  • 记者昨日从省残联获悉,根据近日出台的《贵州省“十二五”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学前教育)实施方案》,“十二五”期间,我省每年将资助260名贫困残疾儿童,每人每年可获3000元助学资助金,最多可连续资助3年。

    据省残联教育就业部有关人士介绍,资助对象是在项目试点地区的试点学前教育机构(含全日制特教学校学前班、全日制普通幼儿园、全日制特殊幼儿园)中接受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包括新入校或园,已在校或园)。家庭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残疾儿童予以优先考虑。这笔资助金专款用于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学前教育训练和生活费补贴。

    目前,该项目已确定省残疾人康复中心、南明区爱心家园儿童特殊教育康复训练中心、遵义县特殊教育学校、石阡县特殊教育学校、黔西县特殊教育学校等10处机构作为试点机构,每个试点机构每年的资助人数为26名。

    延伸阅读

    受助对象如何确认

    据介绍,项目地区残联根据省残联分配的任务数,摸查核实在当地学前教育机构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根据残疾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出的申请,按照“公开公正、低保优先”的原则与学前教育机构共同筛查审核,初定受助名单,在就读校(园)公示后确定资助对象。学前教育机构负责填写《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受助残疾儿童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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