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残疾学生教育助学全覆盖
(作者:佚名   日期:2012年0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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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鼓励残疾学生提升自身素质,更好地融入社会,特别是为了确保困难家庭残疾学生和困难残疾人子女不因贫辍学,我市近年来不断加大对残疾学生的助学力度。记者获悉,目前我市各个教育阶段都能享受一定的资助,残疾学生教育助学已实现全覆盖。
今年上半年,市残联与市教育局、市财政局联合出台《关于做好残疾学生教育助学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了历年来各项助学措施。该政策资助对象包括:市区(平江、沧浪、金阊、高新)户籍的残疾学生及低保残疾人家庭子女。资助标准为:1、学前教育: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的残疾幼儿入托费(包括保育费、就餐费)全额资助; 其他家庭的残疾幼儿保育费全额资助。2、义务教育:每人每学期资助200元。3、高中教育(含中专和中职):每人每学年资助1500元。4、大专及以上: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的残疾学生考取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就读,学费资助100%,考取民办公助的大专及以上院校,学费资助70%,其他家庭的残疾学生学费资助50%(就读期间最高补助累计不超过20000元)。
除此之外,低保或低保边缘的残疾人家庭子女考取全日制大专以上高等院校就读,将一次性资助5000元。参加社会自考教育形式接受高等教育的,取得毕业证书后,学费资助50%,不能提供学费单据的,大专一次性资助2000元,本科一次性资助3000元。
据悉,2011年,苏州市区共有241名学生享受到24.97万元的资助。今年上半年,又有192名残疾学生享受了11.5万元的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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