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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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新闻发布会在郑州举行。河南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四川、省残联理事长李玉德等领导出席发布会并发表讲话,发布会由河南省残联副理事长黄建新主持。
发布会上,河南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四川就《决定》修改的背景、过程和内容发表了讲话。王四川强调,修订后的《实施办法》的颁布实施,是河南省残疾人事业发展中的一个新的里程碑,有关部门应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学习宣传《实施办法》,认真贯彻落实。
随后,河南省残联理事长李玉德就《决定》修订的意义、特点做了说明。同时,他要求各地落实《实施办法》中规定的对残疾人的各项优惠政策,切实解决残疾人在基本生活保障、劳动就业、医疗康复、教育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据悉,《关于修改<河南省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于今年7月27日在河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已正式公布实施。
《决定》在明确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职责;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开展残疾预防与康复服务,最大限度减少残疾的发生;保障残疾人平等受教育权利;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等方面给予了明确规定。同时,为了使残疾人更好地融入社会生活,丰富残疾人的精神文化生活,着力实现残疾人沟通、出行无障碍,《决定》规定在《实施办法》中增加了“社会保障”一章。
据了解,《河南省<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实施以来,河南省残疾人事业得到快速发展,广大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和保障。河南省260万残疾人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康复服务,培训残疾人30万人次,实现就业21万余人,新建和改扩建了112个市、县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总建筑面积超过32万平方米。从2008年到2011年,四年时间总投入资金约4亿元,帮扶残疾人350余万人。据监测数据显示:2010年河南省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357元,比2006年增加2466元;残疾人家庭生活已从温饱总体进入小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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