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宁市加快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
本网伊宁讯(记者顾新勇)作为一项民生工程,今年伊宁市将进一步加大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让全市残疾人享受到更多社会保障。这是记者6月4日从伊宁市残联第五次代表大会上了解到的。
伊宁市现有残疾人2.4万人,今年出台了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计划用3年时间,完成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中的托养场所建设,使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应保尽保,重度残疾人低保补助应补尽补,基本实现所有残疾人享有康复服务、享有安居住房、享有生活保障、共享社会发展成果。
落实残疾人公平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责任。将城乡所有残疾人分别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城乡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参保参合费用由当地政府补贴或全额承担,对参保和参合的重度残疾人,政府给予个人缴费全额补贴。逐步将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白内障复明手术,残疾人助视器、助听器及普及型假肢、矫形器等辅助器具适配,精神病患者住院及长期服药等符合规定的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范围。全面实施重症精神残疾和儿童脑瘫、智障、孤独症以及老年偏瘫等专项康复工程,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给予救助。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优先开展残疾儿童抢救性治疗和康复,并对贫困残疾儿童给予救助。
健全残疾人康复服务网络和保障措施,将残疾人康复纳入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政府要将残疾人康复经费列入财政年度预算,到2015年,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认真落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户供养等生活救助政策,保证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能够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有关生活救助待遇。优先将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安居工程纳入安居富民工程计划中,在资金补助上对农村特困残疾人安居富民工程给予重点倾斜。保证城市低保和低收入残疾人家庭按政策规定优先获得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房。同时广泛开展残疾人职业培训,推进残疾人就业,积极扶持残疾人自谋职业、自主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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