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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用人单位每安排1名残疾人 年奖励2960元

(作者:佚名   日期:2013年12月24日   加入收藏 )

 

南京女孩崔慧是听力四级残疾,去年毕业于江苏大学工业设计专业,虽然成绩优异,但一年来的求职让她四处碰壁,条件稍好的公司,不愿意接收残疾人;而愿意接收的,一般是劳动密集型工厂,也没有适合崔慧的岗位。

“事实上,由于激励举措不够,残疾人自身条件限制等原因,全省几十万企事业单位,真正安置残疾人的,不足10%。还有少数单位宁愿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也不愿招收残疾人。还有绝大部分单位,既不安置,也不缴费。”省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副主任徐卫明介绍。

不过记者昨天从省残联了解到,为提高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奖励力度。今后,用人单位按比例安置残疾人的,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当月最低工资标准2倍给予奖励;超比例每安置1人奖励4倍的最低工资,这为全省80万有就业能力的残疾人送去了福音。

以南京为例,如果用人单位能够按照1.5%比例安排残疾人,每安排一人,每年奖励2960元;每超额安排一人,每年奖励3920元。此外,继续实行原先的优惠政策,免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3.4万元/人/年,还免除单位帮残疾人缴纳的“五险金”。

徐卫明表示,目前的优惠政策比较到位,关键是要扩大残疾人就业福利政策的知晓率,加大处罚力度,最重要是转变用人单位的观念。特别是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应该带头安置残疾人。上海市本月刚刚出台新规,明年拿出12个公务员和30个事业单位岗位,定向招录残疾人。我省也正在酝酿方案,让机关和事业单位带头,做安置残疾人就业、打造公平社会的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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