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残疾人就业条例立法研讨会召开
(作者:王斌   日期:2014年0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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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网讯 记者 王斌 见习记者 王开广 近日,由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办公室、北京市残联和北京市法制办共同主办的“《北京市残疾人就业条例》立法调研会”在北京举行。会议主要围绕《北京市残疾人就业条例》的制定展开,分别从北京市残疾人立法情况、北京市在残疾人康复就业方面的特色政策、工作成果以及存在问题、条例要解决的问题及主要内容展开研讨。
与会人员对新的立法展开了热烈讨论,应高度重视残疾人就业权的保障和维护,专门制定北京市残疾人就业条例来增强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切实保障残疾人劳动就业的权利,将帮助残疾人就业、融入社会落到实处。同时,对于下一步北京市残疾人就业条例立法调研过程需要注意的问题提出了思路和途径。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黎建飞教授在发言中强调,确保残疾人劳动就业权的实现是对残疾人最好的保障,是残疾人自立、自强的基础。要通过立法达到对残疾人就业“促进、保障、服务”的目标,必须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达到操作具体化和责任具体化。对于北京市残疾人就业条例的立法,应当总结借鉴《北京市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的成功立法经验,关注残疾人本身对于就业的需求,确保切实解决残疾人就业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必须充分认识到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与残疾人实际就业率成反比的现实,通过新的立法切实把残疾人就业率提上去,把残疾人就业保金征收额降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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