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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布特殊教育提升计划 残疾儿童享12年免费教育

(作者:李丽   日期:2015年05月08日   加入收藏 )
  

近日,经市政府同意,市教育局正式公布《深圳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我市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将享受从义务教育到高中的12年免费教育,学前教育在幼儿园给予资助。

为加快我市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提升特殊教育水平,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市教育局近日发布《深圳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5-2016年)》(以下简称《计划》)。该《计划》的总体目标是,全面推进全纳教育,使每一个残疾孩子都能接受合适的教育。经过两年努力,初步建立布局合理、学段衔接、普职融通、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建立财政为主、社会支持、全面覆盖、通畅便利的特殊教育服务保障机制,基本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各方参与的特殊教育工作格局。

根据《计划》,符合条件的残疾学生,学校不得拒绝。《计划》要求,加快推进市第二特殊教育学校规划建设。福田、罗湖、南山、宝安、龙岗区各建设1所义务教育阶段综合性特殊教育学校;盐田区和各新区根据实际,建设特殊教育学校或在普通中小学设置特教班。

此外,《计划》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以及义务教育阶段各类附设特教班学生、随班就读学生、送教上门学生涉及的生均公用经费,均按普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的10倍拨付。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残疾学生的实际学杂费,由财政等额拨付。市教育、卫生、残联及特殊教育学校等单位联合成立评估组,分级评估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提出入学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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