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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罘特殊教育公用经费标准提至6000元

(作者:王永军 艾婷玉 林岩   日期:2015年06月02日   加入收藏 )
  

    记者从芝罘区财政局了解到,为保障智障儿童公平受教育权利,促进特殊教育事业发展,2015年,芝罘区特殊教育公用经费标准由每生每年4200元提高到6000元。 
  近年来,芝罘区财政局不断加大对特殊教育的经费保障力度,特殊教育公用经费标准由每生每年4200元提高到6000元,达到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平均公用经费标准的7倍多,所需费用足额列入财政预算。
  公用经费标准的提高,将进一步改善芝罘区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加强特殊教育学校现代化教育水平,保障特教学校运转和发展,让智障儿童接受更好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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