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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大力扶持特殊教育 特教生经费为普通生15倍

(作者:消息   日期:2015年05月18日   加入收藏 )
  

 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本市户籍义务教育阶段低保残疾学生,免收伙食费;特教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按普通生标准15倍拨付……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卫计委、市残联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快温州市特殊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并下发。据悉,这是我市对特殊教育发展“史上扶持力度最大”的政策。记者昨天采访参与起草《意见》的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主任科员杨昌奎,请他对《意见》内容作详细解读。

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少年

入学率要基本接近普通学生

据了解,目前,我市共有特殊教育学校8所,特教学校教职工480多人,适龄持证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以下称三类残疾儿童少年)3100多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为96.2%。

这几年,随着政府的重视,特殊教育有了不少发展,但仍面临一些困难。文件出台前,市教育局对基础教育相关情况调研了1年多,草稿完成后经过7个部门相关人员多次修改后敲定。

按照《意见》,我市三类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要基本接近当地普通适龄儿童少年水平。我市还将积极创造条件,多形式对重度肢体残疾、重度智力残疾、孤独症、脑瘫和多重残疾儿童少年等实施义务教育。我市还将积极发展残障儿童学前教育、加快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

市特殊教育学校

要增设普通幼儿园

据了解,目前我市要在短时间内增建特殊教育学校不大可能,但我市在对特殊教育学校的“扩容”方面有新的构想。按照设想,到2016年,市本级和瑞安市、乐清市、苍南县要分别建成容纳100名以上重度残疾儿童就学规模,集教育、康复、养护于一体的重度残疾儿童教养学校。

按照要求,基础设施最好的温州市特殊教育学校要率先加强学前教育和高中段职业教育,在学校增设普通幼儿园,成立学校实训基地,整合普通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并在校内建设游泳馆和水疗设施。瓯海区、平阳县、文成县、泰顺县要在特殊教育学校建立重度残疾儿童教养班,重点解决重度肢体残疾、中重度智力残疾、失明、失聪、脑瘫、孤独症等残疾儿童少年的义务教育问题,每校可容纳30名以上重度残疾儿童就学。福利院等集中安置残疾儿童的机构要开设特殊义务教育课程。

对于一些残疾儿童来说,康复和教育同样重要。我市面向残疾儿童的康复幼儿园将参照规范化幼儿园标准,并根据残疾儿童康复需要合理配置资源。我市还鼓励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实施医教结合,社会力量举办的康复教育机构由残联部门审核,教育部门审批。

残疾学生随班就读

“不算人数算分数”

一些普通学校教师可能怕影响班级的教学考核,不愿意残疾学生“随班就读”,但残疾学生享有同等的接受教育权利。按照要求,所有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和普通高中要积极创造条件,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鼓励普通幼儿园接收具有接受普通学前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入园学习。

我市将继续采取“不算人数算分数”的办法,调动普通学校教师接受“随读生”的积极性。什么是“不算人数算分数”?例如,一个班级原有40人,假设语文期末考试的平均分数为90分,现在插进一名残疾学生随班就读,这名学生期末考试考了60分,该班级总分要加上60分,但还是按照40名学生算平均分,那么该班级的语文平均分就变成91.5分。这样的核算方式,可以打消一些教师的顾虑。

和能到学校就读的三类残疾儿童少年比起来,重度残疾学生接受教育的机会更少。出台该《意见》,可以说是重度残疾学生真正的“福音”。按照规定,我市将对具有本市常住户籍、不能到学校接受教育、基本具有接受教育能力的义务教育阶段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实施送教服务。送教服务遵循“家庭自愿、定期入户、送教上门、免费教育”的原则,采取走进家庭实施“一对一”的送教上门服务,原则上每周1次,每学年不少于120课时。对有能力到社区或特教学校接受教育的,可定期集中安排予以教育。

鼓励特教工作者

终生从事特教

和教育普通孩子比起来,教育残疾儿童的难度更大一些。《意见》起草时,就对稳定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出了很多“实招”。按照最终出台的《意见》,我市在教师职务(职称)评聘时,向特殊教育教师倾斜,将残疾儿童康复机构教师、儿童福利机构特教班教师职务(职称)评聘工作纳入当地教师职务(职称)评聘规划。

按照规定,在编在岗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含残疾儿童康复机构教师、儿童福利机构特教班教师)享受特殊教育津贴,鼓励教师终生从事特殊教育事业。随班就读资源教师享受普通学校班主任津贴同等待遇。特殊教育学校教师享有本人基本工资(含基本工资提高10%部分,下同)15%的特殊教育津贴;对从事特殊教育满10年的,由同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发给荣誉证书并加发本人基本工资15%的特殊教育津贴;满15年并在特殊教育岗位退休的,所享受的特殊教育津贴计入退休金。

免收高中阶段

残疾学生的学杂费

有残疾儿童的家庭花销一般会比普通家庭大。我市将落实和完善有关残疾学生资助政策。比如:免收高中阶段残疾学生的学杂费。我市还将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优先享受生活费补助,落实中、高等教育阶段残疾学生资助政策。普通高校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中等职业学校一年级和二年级在校残疾学生、特殊教育学校职业中专部学生,优先享受国家助学金。对中、高等院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以上毕业证书的残疾学生给予资助,资助经费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列支并逐步提高。

特殊教育学生生均(每个学生平均)公用经费(含随班就读、送教上门)按普通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的15倍拨付。这样的经费划拨在全国都不多见。此前杭州、宁波等地按照“10倍”划拨,在不少人看来是“大手笔”,温州能定下“15倍”确实不容易。另外,我市各地可根据实际对残疾学生提供每学期每生不低于150元的交通费补助。这笔交通费补助对残疾学生家庭来说,可减轻一些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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