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实施方案出炉
推进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免费教育、逐步实行特殊教育教师持证上岗……5月10日,记者获悉,《南昌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日前经南昌市政府同意。
据了解,南昌市将在30万人口以上尚未建设特教学校的县(区)推进特教学校的建设,重点推进青山湖区、青云谱区、红谷滩新区、高新区、经开区建设特教学校。至2016年,南昌市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视力、听力、智力三类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0%以上,其他残疾人受教育机会明显增加。
现有特教学校 明年秋季将全部扩招
据了解,南昌市针对实名登记的未入学儿童少年残疾状况和教育需求,采取多种形式,逐一安排其接受义务教育。到2016年,各县(区)要建立较为完善的随班就读工作机制,支持南昌县等有条件的县(区)、开发区(新区)开展随班就读工作。在普通学校安排残疾学生随班就读,加强特殊教育资源教室、无障碍设施等建设,为残疾学生提供必要的学习和生活便利。鼓励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设立特教班。
支持现有特殊教育学校改扩建,增加招生类别。全市特殊教育学校,要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基础上,在2016年秋季开学前全部扩大招生规模。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安排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教育资源,为确实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在确认对象的情况下,每周提供一次以上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等服务,并将其纳入学籍管理。
支持普通幼儿园 创造条件接收残疾儿童
积极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在3个30万以上人口的县(区)特殊教育学校建立附属幼儿园(学前教育部)。各地要将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纳入当地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列入学前教育重大项目。支持普通幼儿园创造条件接收残疾儿童。鼓励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增设附属幼儿园(学前教育部)。
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要积极招收残疾学生。市属特殊教育学校须举办残疾人高中部(班)。鼓励县(区)特殊教育学校根据需要举办残疾人高中部(班)。扩大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残疾人特点合理调整专业结构,为残疾学生提供更多选择。组织开展残疾人职业培训,提高就业创业能力。
推进高中阶段 残疾学生免费教育
提高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标准,2014年~2016年提高到6000元。随班就读、特教班和送教上门的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针对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的特殊需要,在“两免一补”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补助水平。将特殊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均补助标准在现行特殊义务教育阶段贫困生生均标准的基础上,在2016年前再增加100元/年,提高至小学生每年1300元,初中生每年1550元,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建立补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市、县(区)级财政根据实际对残疾学生提供交通费补助,纳入校车服务方案统筹解决。完善非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资助政策,积极推进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免费教育。到2016年,高中阶段残疾学生按照每生每年850元的标准免除学费。
支持普通学校 设立特殊教育资源中心
支持残疾人学前教育、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新建或改建一批急需的基础设施,为残疾人接受学前、中等教育的机会提供条件。市、县(区)政府要给予政策、项目、资金倾斜,同时积极争取国家、省级项目支持。
在试点基础上,支持县(区)承担随班就读残疾学生较多的普通学校设立特殊教育资源中心,配备基本的教学和康复设备,为残疾学生提供个别化教育和康复训练,促进“全纳”教育的顺利开展。支持特殊教育学校配备必要的教育教学、康复训练等仪器设备,加大对薄弱特殊教育学校配备教育和康复设施的支持力度。加强特殊教育学校信息化建设,到2016年实现所有特殊教育学校的“班班通”。
将特殊教育 纳入教师资格考试
南昌市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提高师生比至1∶3~3.5。全面落实特殊教育津贴等特殊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倾斜政策,对在普通学校承担残疾学生随班就读教学和管理工作的教师,在绩效考核时予以倾斜。
逐步实行特殊教育教师持证上岗。落实教育部制定的随班就读教师、送教上门指导教师和康复训练人员等的岗位条件。将特殊教育纳入教师资格考试。教师职务(职称)评聘向特殊教育教师倾斜。将儿童福利机构特教班教师职务(职称)评聘工作纳入当地教师职务(职称)评聘规划。加大国培计划中特殊教育教师培训的比重。
从2015年起,以县(区)为单位,对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进行评估验收,将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化水平和特殊教育保障水平等作为评估验收的主要指标,纳入全市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评估体系,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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