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成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发布主力军
(作者:佚名   日期:2015年0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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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构成了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发布的主力军”。这一结论出自《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2014)》,位列报告八大发现之首。该报告系中国社科院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中心连续第四年编著的研究成果,1月22日在京发布。
报告显示,截至2014年10月31日,报告课题组共收集到1526份社会责任报告,相比2006年的32份,增长了50倍,在对1007份报告分析发现,其中共有758家为上市公司,占报告总数的75.3%,构成了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发布的主力军。其中,419家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企业,299家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报告同时指出,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在呈现“井喷式”增长的同时,报告的质量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如报告过于简单、信息披露不规范、“报喜不报忧”等,报告信息披露的时效性、客观性、平衡性和可读性等方面都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姜 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