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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

(作者:佚名   日期:2015年06月28日   加入收藏 )

《国家“两免一补”政策》中明确指出:

  “两免一补”是指免学杂费、免教科书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是我国政府制定的一项助学政策。其中免学杂费:对象为全国农村和城市学生,中央和地方政府按比例分担经费,西部8:2,中部6:4,东部除直辖市外,按财力状况分省确定;免教科书费:对象为全国农村所有学生和城市贫困生、县镇残疾学生,全国农村和中西部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补助标准:小学生平均90元,初中生平均80元),东部地区自行承担(地方课程教科书,由地方财政承担);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对象为城乡贫困生,中央规定:中西部农村寄宿生补助标准,小学生每天人均2元,初中3元,每年按250天计算。中西部中央财政按落实所需经费金额的50%给予奖励性补助;东西部由地方政府承担,中央财政适当奖励。

  残疾儿童少年教育的成本较高,如盲生、聋生需使用助听器、助视器、盲文纸、盲文写字板等辅助学习用品用具。在落实“两免一补”基础上,仍需要各级政府与非政府组织以及社会各方面共同资助,建立完善弱势群体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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