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玉溪市残联认真学习贯彻云南省从严从实管理干部若干规定精神
2015年11月20日下午,云南省玉溪市残疾人联合召开干部职工大会,传达学习《云南省从严从实管理干部若干规定》精神,会议由玉溪市残联理事长黄河主持,参加干部职工16人。
玉溪市残联党支部书记、副理事长周利祥组织学习中共玉溪市委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云南省从严从实管理干部若干规定》的通知(玉办发电〔2015〕169号)精神和云南省从严从实管理干部若干规定》。会议强调,一是要充分认识学习贯彻《云南省从严从实管理干部若干规定》的重要意义。全会党员干部要着眼“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充分认识从严从实管理干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要切实担负起从严从实管理干部的政治责任。理事会班子领导要勇于担当,切实履行好干部管理的主体责任,把从严管理干部作为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关键性工作列入理事会重要议事日程,贯穿于干部管理工作全过程。三是要严格落实从严从实管理干部的责任追究。严明工作纪律要求,从严从实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对违反《云南省从严从实管理干部若干规定》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最后,黄河理事长就学习贯彻《云南省从严从实管理干部若干规定》提出要求。一是要全会干部职工切实将《云南省从严从实管理干部若干规定》学深悟透,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不断提高思想认识,把握《云南省从严从实管理干部若干规定》重要意义。二是要坚决贯彻落实相关要求,从严从实监督管理全会干部职工,理事会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六个严禁”和“中央八项规定”,纠正“四风”突出问题,将本会“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专题教育引向深入,为“十三五”期间全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建立一支理想信念坚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素质过硬的残联干部队伍。三是要把本会深入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结合起来,把全市残疾人事业发展中心工作结合起来,注重学习效果,严格管理标准、落实管理责任,把党风建设“两个责任”落实好,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廉政纪律和保密纪律,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按规定的制度、规定的程序办事,不破规矩,不搞特殊,守好个人干净的底线,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真正成为能担当、善担当的残联系统好干部,为全市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切实围绕全市残疾人事业发展,不断推动全市残疾人同步小康进程,为全市残疾人同步小康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