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世明出席“宣传贯彻实施反家庭暴力法座谈会”
(作者:佚名   日期:2016年0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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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由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今年3月1日正式实施。1月6日,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反家庭暴力法座谈会在京召开,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沈跃跃出席并作重要讲话,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宋秀岩主持会议,中国残联副主席、党组成员吕世明出席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全国人大内司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卫计委、教育部、总工会、团中央等相关部门、社会组织、专家学者及媒体记者百余人参加会议。
反家庭暴力法规定残疾人等群体遭受家庭暴力的给予特殊保护,注重发挥残联等群团组织在反家暴工作中的作用,充分体现了国家对弱势群体权益保护的重视,也是落实中央依法治国部署和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措施。我国残疾人受教育水平普遍较低, 残疾人自身维权能力相应很弱;而且智力、精神、言语、听力等残疾人在沟通交流上往往又存在较大障碍,因此残疾人很难反映遭受家庭暴力的情况,社会也较难发现残疾人遭受家庭暴力的情况。残疾人在家庭关系中处于弱势地位,是容易遭受家庭暴力的群体,应当予以特别对待。残疾人中的女性、儿童、老人、重残等,在家庭关系中处于更加弱势的地位,更易遭受家庭暴力,更应引起社会的高度关注。反家庭暴力法中明确规定了各级残联组织的法律责任,依法维护残疾人的权益也是各级残联义不容辞的义务,中国残联将积极宣传贯彻实施反家庭暴力法,并在工作实际中真正利用反家庭暴力法,维护好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进一步加强相互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共同做好反家暴工作。
来源:中国残联维权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