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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本溪市全面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

(作者:佚名   日期:2016年01月25日   加入收藏 )

  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本溪市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进行了认真落实。并于2015年11月全面建立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截止到2015年末,共有5138名残疾人享受到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3726名重度残疾人享受到护理补贴。

  享受对象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对象是具有本溪市户籍的城乡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中无经济收入的一级和二级残疾人。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对象是具有本溪市户籍的一级残疾人。

  具体申办程序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自愿申请,由村(社区)、乡(镇、办事处)审核并进行公示、县区残联复审,县区民政局审批并进行“两项补贴”资金的发放。

  资金发放为形式为:每季度发放一次,通过银行打卡发放。

来源:辽宁省本溪市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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