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残联理事长郑瑶在省政协第十一届四次全体会议上积极建议献策
浙江省政协社法委副主任、省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省政协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界别组长郑瑶在1月24日省政协第十一届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作大会发言,对推进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出良策,并赢得热烈掌声。
郑瑶指出,推进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让所有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事关浙江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全省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总体水平走在全国前列,但困难和问题仍然不少。一是政策落实仍存在障碍。养老服务政策所涉各部门规章制度碎片化,系统顶层设计仍缺乏,政策存在落地难、执行不够有力等现象。二是居家养老服务功能与覆盖不全。居家养老康复护理、精神慰藉和临终关怀等专业性较高的服务少;政府资金投向过于重视硬件投入;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成为短板。三是服务人员素质不能适应发展要求。养老机构和社区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综合素质总体不高;护理人才短缺,总量不足、素质不高和招聘难、留人难;专业医护人员和社会力量参与不足。四是医养融合通道尚未打开。部门政策缺乏衔接;医疗资源进驻养老服务业缺乏激励机制;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投资较大,申请医保定点标准高。
郑瑶建议,制定和实施“十三五”规划,要全面加快城乡养老服务体系的硬件和软件建设。要突出“五个抓”。
一、政策落实抓力度。一是建议省政府适时组织力量,对各市、县(市、区)贯彻落实省人大的《浙江省社会养老服务促进条例》和省政府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关于发展民办养老产业的若干意见》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督查。二是强化用地、房屋政策保障力度,落实社会力量举办社会化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用地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对闲置的医院、学校、企业厂房、商业设施、农村集体房屋及其他可利用的社会资源,进行整合改造后用于养老服务。三是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完善投融资政策;积极利用财政贴息、小额贷款等方式,加大对社会化养老服务业的有效信贷投入;完善抵押政策,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发适合民办养老机构发展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担保方式。
二、城乡居家养老抓覆盖。一是建议对现有的老旧小区进行适老化改造,对已建成的多层住宅加装电梯。二是建议将老年食堂的兴建作为居家养老的突破口来抓,积极发挥政府的托底、引导作用以及必要的资金扶持,将有限的资金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向运行良好的单位倾斜。三是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保障力度,将居家养老照料中心和养老机构建设纳入“美丽乡村”建设考核,加大对农村乡镇养老机构的扶持力度,鼓励城市公办养老机构与农村敬老院建立长期稳定的对口合作,加强培训。
三、机构养老抓重点。一是优先发展、建设有医疗保障的护理型养老机构,改善床位功能;积极引导医疗卫生机构主动进入养老机构。二是引导社会力量新建改建养老机构,政府制定并公开发布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发展规划;建立养老服务准入制度,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选择机构、组织、单位和个人参与养老机构的建设和运营;通过制定总体规划和政策引导保证养老服务的总体公益性和福利性。三是全力推进乡镇养老机构的转型升级,与乡镇卫生院或者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各级政府都要出台奖励和补助扶持政策,对社会力量改建扩建或新建乡镇标准化养老机构实施减免税费、水电费优惠等措施;政府要创造条件使社会力量举办的乡镇养老机构在经费收支上能实现平衡或微利,确保其可持续发展。
四、医养融合抓突破。一是建立长期照护保障经费筹措机制,设立患病残疾老年人的生活护理经费,在医保基金中设立专项资金;设计开发为养老机构分担意外险的品种。二是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在养老机构中创办医疗机构,支持医保进入;对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聘用医生、护士、药剂师等卫生技术人员,在资格认定、职称评定、技术准入、推荐评优和社会保险等方面,享受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待遇。三是推进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近距离规划与建设。
五、队伍建设抓提升。一是将“入职奖补”关口前移,提前下发补助金给将来要从事养老护理工作的学生;增加入职奖补的人数和补助金额;选择部分院校和养老机构,建立合作关系。二是探索实行“双证书”制度,实行学历教育考试与职业技能资格鉴定相结合。三是增设高级技师资格,给予相应待遇。四是研究、建立、完善家庭养老的支持政策,建立完善失能、失智老年人亲属照料者培训和津贴制度。五是建议参照护士队伍建设做法,以县(市、区)为单位,每年拿出一定的编制名额,从优秀护理员中招考事业编制从事护理服务管理工作,吸引优秀人才加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