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将设立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 开展四类教学实验
(作者:杨丽   日期:2016年0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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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2月22日从宁夏教育厅获悉,我区将开展区级特殊教育改革试验区申报工作,切实推进特殊教育改革实验。
自治区级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将围绕加快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进一步提升特殊教育质量,开展送教上门、随班就读、医教结合、学前融合教育等实验,进一步探索特殊教育改革的相关配套政策,建立健全保障机制,创新经验,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具体任务如下:
送教上门实验:围绕教什么、怎么教、谁来教等关键问题,探索为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构建合适的送教模式,形成学校、家庭和社区相互支持的送教长效机制。
随班就读实验:围绕创新教育理念、改革教学教法、加强师资建设等内容,探索普通学校接纳残疾儿童的政策、经费投入、资源配置等机制,不断扩大随班就读规模,提高随班就读教育质量。
医教结合实验:探索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协作,整合资源、区域推进医教结合的运行机制,为残疾儿童少年提供有针对性的特殊教育和康复训练。
学前融合教育实验:以优化残疾儿童发展环境、提高残疾儿童康复水平为目标,鼓励普通幼儿园接收适龄轻度残疾儿童入园随班就读,对普通幼儿园有特殊需要幼儿给予直接帮助,让残疾儿童融入同龄人中,和普通孩子一起接受教育。
按照要求,申报实验的县(市、区),应当在推进特殊教育发展方面具备一定的工作基础;当地政府高度特殊教育工作,愿意开展实验并能提供相应的条件保障;教育和卫生计生、残联等部门有较好的沟通与合作基础。
申报实验区的县(市、区),须经当地人民政府同意并经所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报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各市(县、区)的条件和实验方案进行评审,优先选择基础好、实验目标任务明确、政策措施具体、支持力度大、示范性强的县(市、区)作为自治区实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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