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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第三届理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在南宁召开

(作者:佚名   日期:2017年01月10日   加入收藏 )

广西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第三届理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在南宁召开

图为会议现场


    2016年12月28日,广西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第三届理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在南宁召开,第三届理事会理事、监事共18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的主要议题是听取和审议广西残疾人福利基金会2016年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讨论研究2017年工作计划。

    李瑞祥理事长在工作报告中回顾了2016年基金会工作开展情况并提出2017年工作设想。他指出:2016年,基金会以改善贫困残疾人生活状况、提升残疾人生活品质为工作重点,组织开展“八桂助残”募捐活动,筹集社会善款126万元;积极争取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项目支持,筹措项目资金216.25万元、物资价值404.55万元;与企业合作开展定向公益助残项目,筹集项目资金113.75万元。组织实施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集善工程”助视、助听、助行等系列行动项目、基金会防盲项目、“八桂助残—柳钢爱心助学行动”等助残项目,直接惠及17000多残疾人。在部署2017年工作计划中,李理事长提出:2017年,基金会要按照《广西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章程》规定完成理事会换届工作;进一步发挥社会福利团体作用,继续开展扶残助残公益募捐活动,筹集助残资金,组织实施助视、助听、助行、助学、助困等助残项目。

    黎曼莉副理事长在会上作基金会2016年财务报告,她指出:截止2016年12月27日,基金会总收入485.84万元(不含物资),其中:捐赠收入456万元、政府补助收入22万元、其他收入7.85万元。总支出226.04万,其中:公益性支出212.1万元,占2015年总收入272.31万元的77.89%,行政管理支出13.94万元,占2016年总支出226.04万元的6.16%。公益性支出和行政管理支出符合2016年9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六章第六十条“慈善组织中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基金会开展慈善活动的年度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总收入的百分之七十或者前三年收入平均数额的百分之七十;年度管理费用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百分之十”的规定。

    自治区残联党组副书记、副理事长,基金会监事会主任杨一万出席会议,他充分肯定了基金会一年来的工作,并就2017年工作提出了建议。与会人员审议通过了基金会2016年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对2017年工作计划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讨论,并就基金会工作如何围绕“十三五”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工作开展帮扶活动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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