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公平是对残障孩子的最大尊重
国务院日前通过了《残疾人教育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修订草案》)。草案立足对残疾人保障义务教育、扩大职业教育和防止各类教育入学歧视,增设了相关规定,强化了合理配置特殊教育资源、规范残疾人教学、提高特殊教育质量等要求。
保障教育机会平等
修订草案第三条规定:“政府、学校、社会、家庭应当为残疾人实现受教育权利提供必要的条件和合理便利,保障残疾人平等接受教育,促进残疾人的身心发展和能力开发,为残疾人充分、平等地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条件。”
“为了让残障孩子和健全人一样接受良好的教育,从2014年起国家实施了第一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以区县为单位对残障儿童进行实名登记,并对登记在册、没有入学的残障儿童要求全范围、零拒绝,逐一安置,通过随班就读、特教学校就读和送教上门来安排这些孩子接受义务教育。”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巡视员李天顺说。
《慈善公益报》记者从中国残联了解到,截至去年年底,全国特殊教育在校生达44.22万人,比实施提升计划前增加7.42万人,增长了20%。与此同时,中央财政对于特殊教育的支持力度也空前加大。实施提升计划第一年就由5500万元提高到4.1亿元,用于实施特殊教育办学条件的改善项目。
“目前,我国已基本实现了30万人口以上的县独立设置一所特殊教育学校的目标,但还有近600个人口不到30万的县没有特教学校,特殊教育中心的建设也相对滞后。”李天顺说。
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发现,未入学残疾儿童84%是农村户口,79%在中西部地区。中国残联教育就业部副主任李东梅说,大量未入学残疾儿童集中在中西部地区,他们没有入学的原因主要是没有特教资源、残疾程度比较重或者家庭经济比较困难。
对此,全国人大代表陈云英认为,修订草案带来的最直接的好处就是经费的保障。修订草案第四十二条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公民、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举办民办特殊教育机构,向残疾人教育机构和残疾学生提供捐赠;鼓励和支持民办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招收残疾学生。”
“在边远地区,没有经费就别谈残疾人教育。而有了法律的保证,国家的教育经费就能落实了。”陈云英说,“社会上有人是有力量和善良愿望的。如果给予引导,比如由政府主办,让富人有机会去帮助残疾人教育,也会达成一个可持续发展的路,经费问题不能只靠国家。”
大力发展融合教育
修订草案第十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逐步提高普通幼儿园、学校接收残疾学生的能力,推广融合教育,保障残疾人进入普通幼儿园、学校接受教育。”
融合教育是指在平等和不受歧视的前提下,尽可能将残疾儿童安排所在社区的普通学校就读,并提供最适合其需要的支持和帮助,使残疾儿童能得到尽可能好的公共教育。
一直以来,盲、聋哑和智障孩子是我国特殊教育重点关注的几类对象。而最近十几年来,孤独症、脑瘫和多重残疾的孩子成为社会比较关注的对象,他们也陆续进入特殊教育学校。“我国残障孩子在校生大概有40多万人,其中20多万人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和就读特教学校的差不多各有一半。”李天顺透露。
如何让残障孩子和普通孩子“融合”起来、一起上课,而不是被“隔离”出去,是教育部门面临的一个难题。现在一些地方和学校创新体制机制,在融合教育方面涌现不少新做法。
据了解,浙江省温州市现有特殊教育学校8所,在校生1827人,2015年6~15岁持证残障儿童少年3187名,已入学2962人(其中在特殊教育学校1083人,随班就读1292人,送教上门587人),入学率为98.14%。全市实现了11个县(市、区)义务教育中重度以上“三残”(智残、体残、肢残)儿童少年集中教育、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的全覆盖。
“特殊教育已成为温州教育的一大亮点、一张响亮的名片。”温州市教育局副局长安晋表示,近年来温州教育在特殊教育工作上积累了一些经验,现在已经形成了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随班就读为主体,送教上门为补充,卫星班为创新模式”的格局。
还有一些地方在多部门联动方面做出有益尝试:如四川省邛崃市,教育部门牵头与残联、医疗等合作,整合教育、康复、医疗等专业资源,组成“战之能胜”的跨部门服务团队;湖南省华容县、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也成立了相似的领导小组开展残疾人教育。
记者从中国残联获悉,在去年专项调查中,有27.6万残疾儿童家庭反映还没解决好义务教育入学问题。今年开始实施第二期残疾人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将努力提高残疾人融合教育质量,落实一人一案措施,解决适龄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问题。
公平是对残疾人最大的尊重,而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础一环。义务教育则是教育的根基所在。正是基于这样的逻辑,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必定要做到禁止任何基于残疾的教育歧视,也必定会补上残疾人的民生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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